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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经验心得体会
文章发表于:2006-4-8 16:19:00  
  第109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2:00     
 
这是一个回复帖:中国是一个创造新词汇最多的国家,我们的文化人水平都很高,他们随时都可以创造出新的词汇。对于“合理低价中标”,个人认为,应该是一种方法,而不应该成为一种政策。从建筑市场上看,有些单位需要最低价中标,有些不想最低价中标但又不想太高价中标,于是就出了一个“合理低价中标”。我总是觉得,政府,更应该多实行其监督管理职能,少实行干预“职能”。市场经济,需要按市场要求发展。100万元的工程,我就报1元,这是我的经济策略,但因为不可能完成就剥夺权利,这也有点那个。政府间交易不也出现过1美元卖战斗机的事情吗!个人认为,政府应该放手让建筑市场自己发展,政府只要实施好监管职能就好了!
 

  第110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3:00     
 
有个问题想请教:有一个工程,高架桥的,土建单位建桥,桥下有绿化,绿化是我公司施工的。现在有一个问题,绿化种植必须要回填土方,但清单中没有,那就要当增加工程,但增加工程按合同必须下浮60.348%,那我们还要亏。
但绿化种植的单价分析工料机中有子目回填土方一项,我们想一此点做为跟业主争取不用下浮的理由,可行吗?
但合同中又有说明:不能化整为零。如果我们把工料机子目分析中的土方抽出来,就等于是化整为零了。
请问:有什么好理由可以不让业主下浮吗?

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:你单位在投标过程中,没有考虑回填土造价,而施工中又必须做这一项。如果要按增加工程考虑,需要有很大的让利。是这样吧!
是不是可以这么做——抠字眼,从“增加工程”与“新增工程”两者对比来说服建设方。你方在投标过程中,按现场直接可以做草皮施工的情况来编制的,因此清单中不含回填土主一项内容。而实际施工过程中,需要的回填土工程,你方可以认为是新增工程,而不是增加工程。增加工程要理解为:我投标100平方米的草皮,实际施工150平方米的草皮,则此50平方米为增加工程,可以让利。而对于新增工程,你方没办法让利。或者,要求由建桥单位直接回填。

 

  第111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4:00     
 
下面是引用****于2005-07-02 10:06发表的:
哦,是了,新增工程要以60.348%来下浮的。
以增加工程来谈,则清单中没有这一项,必须视为新增工程。

我真的想知道,当时你们是怎么签订的合同。如果是我来签订这个合同,我会要求,新增与洽商最多按我投标的让利,比如说利润投标时按1%计取,则新增工程也应该是按1%计取。再者说了,建设方给出的这个最高限价是怎么算出来的,是否有科学的依据?按正常计算,如果是1000万元而建设方直接写成了1400万元,那你们不就吃大亏了吗?再说了,按照报价与限价的比让利,这也没什么道理。因为,限价有可能不是建设方的真实意思表示,而你们的报价可是你们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啊!事已至此,两种办法或许可以解决(偶比较笨啦,只想出了两种办法):1、通过高报价及增加工程量达到让利后吃平或小有利润,这里增加工程量比较困难,抬高单价应该好办一些。你建设方有强硬的让利要求,我方就是这个单价才可以做。这要求双方关系较好;2、拒绝施工。不在我合同范围内的工程,我不做。与其做了亏,不如不做的好。

 

  第112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5:00     
 
下面是引用****于2005-07-03 22:01发表的:
首先,我是新来公司的,合同签订的时候我还没有来,再者,公司去年才刚刚发展绿化,对这方面不是很有经验,能中标有工程已经是很高兴了,那还管建设方怎样的利润要求。第三,对现场的考察不够,没有预定存在的风险。第四,土方本来土建单位是要填的,但现在由于土建单位全亏,所以土建单位不填了。
  这两种办法我都想过。但我们还是照常施工,回填土怎么办还在试探阶段,而最重要的一个是我们将工程分包给施工队,施工队全包,不管你填土是多少。故不管土方增加多少,我司是不亏的,但问题是,我司必须从业主那里争取到增加土方的费用,是吧,这样才能利润。


旱涝保收,你们的这种管理公司模式目前很多,但施工队必然会亏损,而施工队亏损,必然要影响工程质量,工程质量不好,则影响你公司的信誉。这是一个连锁反应。
建议你们可以以这个连锁反应来说服建设方,因为这个连锁反应也会对建设方有影响的,并且,由于是别人不做的工程,你们可以与建设方协商,由建设方补偿一部分。一般情况下,建设方还有会考虑的。

 

  第113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5:00     
 
下面是引用****于2005-07-03 22:10发表的:
所以,我们是不会拒绝施工的,只是要尽量争取到。而最坏的也就是给你下浮60.348%咯!我们还是有赚。呵呵。。。
而现在我想要的是怎样才能不给业主下浮!!!
哎呀。。。我的请教可能打断了你的预算经验心得发表,这样可能会有很多同行在骂我插嘴,他们可是和我一样多希望你能写的越多越好啊!当然,是要心得和经验才要。
不过,工程正在进行当中,这个问题以后还是要请教你的,以后可能也还有其他问题也要请教你啊!希望不会打断你的经验心得。

你不觉得,探讨问题才是最佳的经验传播方式吗?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:我说根据我的经验,1+1=2这是没错的。而你说,我吃了一个馒头,然后又吃了一个,我手里没馒头了,那不是1+1=0吗?我说,你吃一个不饱,吃两个就饱了。而目前你已经吃饱了,所以是吃了一个又吃一个,你饱了,所以是1+1=2。这就像很多脑筋急转弯一样,通过做过的一个类似的问题,则相似的问题都会很简单的就答出来,这就是经验啊!因此,我觉得,在这个心得里,最好的表达方式应得探讨!

 

  第114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6:00     
 
下面是引用****于2005-07-12 00:55发表的:
你看,这不。现在我们的工地由于施工队实力不够,没有钱购买材料,将要被我们清出场了。
真是不愿意。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?他是做喷灌排水的,他不做,绿化种植就做了不了。。。。。
不得以啊!!!

目前有几个工程是工程款到位的呢?工程款不到位,施工单位要垫资,这同时也剥夺了一些小企业的生存权。没有资金实力就别想接工程,接了工程之后,要么产生大量的三角债,要么通过腐败提前拿到工程款。待发展的企业无法生存了,而实力较强的企业又开后门,接纳他们做自己的分包商,他们为了不亏损,多会有偷工减料发生。而实力较强的企业,经过这些年的发展,呵呵,有些已经是金玉其外了,大量的贷款,也增加了银行的风险。等等!一系列的后果,严重啊!

 

  第115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7:00     
 
这个合同签订的可真够狠的啊,20%的保修款,太高了。如果没有20%的利润,这个合同可不敢签啊!付款条件也很苛刻,完成50%的工程才开始付款,施工队要垫资太高了。我想这个施工队一定是了解你们的信誉很好才这么签的。
给你的合同提一点建议:
1、施工队提出的退场请求应该是以书面形式发给你们的,你应该在合同中注明,其退场请求收到时间,并且要把这个请求作为合同附件;
2、注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事例(注明合同条款);
3、最重要的一点要注明,施工队退场的最后期限。
 

  第116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7:00     
 
写合同,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在法庭上交涉的,是法官判案的材料。要不是出于这个目的,双方都是诚信的,那完全可以用口头约定吗!就是为了防止纠纷的发生才签订合同的,因此,对于退场这种特殊的合同,我觉得还是写详细一点好,另外,还是要写明完全退场的截止日期,比如7月20日,过了7月20日后乙方在现场的材料、设备将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,也就是乙方不要了,甲方可以自行处理。
 

  第117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8:00     
 
引用:
想这种“拿到工程先,其他的再说”的例子已经太多了~
大部分最后不是赔就是退,预算在其中应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,可怜的小公司,以后的连锁反映会让这个公司最终倒闭的!


回复:最近一直在忙结算,没时间上来写东西了,深表遗憾!
176楼的朋友说的好,在市场经济规律下,这样的公司必然倒闭。
从另一方面讲,目前几乎是所有的建筑公司都是这样啊,这需要体制的改革。老的大公司,包袱重,我员多,这需要的企业管理费要比其它后起之秀的公司高很多。政府虽然通过资质等级来维护大老的大公司的利益,但这些后起之秀也有特级企业,什么样的工程都可以做,这就给这些老的大公司以很大的打击,没办法与之竞争。于是,这另外一些没有资质的企业就成了挂靠公司,老的大企业成了管理公司。环环的竞争,给了投资方无限的压价空间。于是,赚钱的、偷工减料的都出现了。从理论上说,建筑行业除了出现事故,是不应该出现亏损的,而目前因为无序的竞争,什么都出现了,而最终结果,必然是建筑行业会出现一次翻天履地的改革。
希望这改革能早日出现。

 

  第118楼 蓝钥匙  发表回复于2006-4-8 16:59:00     
 
下面是引用****于2005-07-21 10:53发表的:
我觉得温州某些房产开发在某种意义上倒是值得学习。他们开发一个项目,除了勘察设计等必须请专业单位外,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位一体。自己开发,自己施工,自己监理(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还是要找一家挂挂名的)。如果施工质量能保证也是一种好模式(虽然不合法),至少消除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各种利益纠纷。而且目标一致,反倒来得干脆。

北京也有这种情况。三位一体使施工过程中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,沟通容易,结算容易,几乎是什么都容易,但有一点,工程质量问题怎么保证!
建设、施工一体有很多好事。当然是要成立两家公司,一个老板,最好是幕后的老板。这样,还有一个好处,走帐容易,更容易避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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