咋一看这题目,大家就会讲,这哪跟哪啊,这有什么联系吗? 我认为,联系大着呢! 相信大家还记得,2005年下学期,教育部颁发了新的<<小学生行为规范>><<新小学生守则>>,与原来的<<小学生行为规范>>和<<小学生守则>>相比,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将见义勇为的内容去掉了, 随即在全国引起了一场风波,出现了北京中小学集体”驱逐”少年英雄赖宁的事件,(  http://www.qianlong.com/3317/2004/01/14/225@1824856.htm)主要的目的是因为学生的力量有限,不要学生见义勇为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牺牲和损害,这个动机,从主观愿望上说,应该是好的.强调的是自我保护意识. 随着近年来物质生活的提升,人们认为社会在发展,从此,就少了忧患意识,放松了对学生的德育的教育. 殊不知,一场历史上罕见的地震灾难,打破了人们的美梦, 灾难中,不少的少年儿童出现了见义勇为救人的可歌可泣优秀事迹,受到了表彰,也受到了人们的赞叹.我想,如果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强,可能也不会去救人了. 然而,他们的壮举,是违背了<<小学生行为规范>><<新小学生守则>>的啊! 这只能说明,他们没有真正接受到学校的”正统教育”,而是接受了那些正直的家庭和社会教育. 联想到”范跑跑”,他倒是接受了 “自我保护”教育的典范, 我想,如果一味强调孩子自我保护意识,忽略见义勇为的利他精神,那么将来谁来见义勇为? 学生时代,正是青少年思想形成的时期,这个时期形成的思想,对他今后的人生道路起着至关重要的延续作用, 我们不要奢望到了他们成年之后,再来进行见义勇为的教育,而来个思想上的飞跃,所以道德,正义.见义勇为的观念,也得 “从娃娃抓起”! 如果不是这样做,恐怕以后的范跑跑,蔡跑跑会多如牛毛! 反之,如果我们近几年没有放松对见义勇为的教育,可能被少年学生救出的人也会多一些!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民族最终会灭亡的。一个只知“各扫自己门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”的民族无论怎样自我吹嘘,也终是劣等民族 我认为,应该要恢复对学生的见义勇为的教育. 重要的是: 教育学生如何理性,理智进行见义勇为,避免或减少在见义勇为的时候受到的损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