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可以不执行吗? (2008-06-18 19:38:35) 分类:在房产公司的这段日子里 不知道为什么,我的观点会总是与上层的决定不一样,不说又觉得过不去,说了吧,又是觉得一个小兵确实是也没有什么用,与领导唱反调的人怎么能够有什么发展,矛盾的很.
工程总包合同里明明写了指定的分包,不包括在指定分包的所有项目,就都为总包的范围.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,主体工程必须要总包自己完成,其它工程针对总包没有能力承担的才会分包.可是工程做了有一年多的时间了,很多项目又都在搞业主分包.这到底是能够省钱还是为了什么.我只是知道不符合要求,任何分包都要经过总包单位,并纳入总包的管理范围之内.在没有跟总包商量总包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多项目分包,会造成日后工程中的很多问题。
就说今天的幕墙招标,在程序上就有很多的问题,评委是公司里大大小小的头头,怎么会符合招标法里面的专家要求,还要5人以上单数,形式上到是很正规,技术标还是暗标,可是确把外墙的保温也在幕墙承包的范围之内,这聚苯保温砂浆怎么和幕墙连在一起,那么这个总包又不知情,以后的协调配合工作怎么做?
我给领导说,是不是还是按照合同执行,领导没有给我答复,难就难在,我在现场如何工作,工期抢不上去,质量抓不上去,自然是你现场管理的问题,还有,业主自己悔合同,那么施工单位有一百个理由找原因,这个是分包单位影响的,那个是你业主定的,你没有按合同执行,我施工也可不按合同执行。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,我总是想能够按正常的程序走,按要求去办理,但是,有时候感到是行不通,我不知道我多说了会有多少领导反感。不说,我又有明知故犯的感觉,真是有些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