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防火地区的规定 ①对建筑的要求 “3层楼以上的建筑(含地下层)”或者“使用面积超过100㎡的建筑”必 须达到耐火建筑标准;除此以外的建筑必须达到准耐火建筑以上的标准。
②对招牌的要求 安置在屋顶上的招牌、广告灯箱、装饰等的主要部分必须采用不燃材料; 另外,即使不是安置在屋顶上,如果其高度超过三米,其主要部分也必须 采用 不燃材料。
2.准防火地区的规定 ①对建筑的要求 必须达到 耐火建筑标准:“4层楼以上的建筑(不含地下层)” 或者“使用面积超过1500㎡的建筑”
必须达到准耐火建筑以上的标准:“使用面积在500㎡至1500㎡之间的建筑” 或者“3层楼的建筑(不含地下层)”
②对木建筑的要求(如图) 可以建2层楼以下(除地下层),并且使用面积在500㎡以下的木建筑, 但是考虑到防火的需要,外墙必须达到防火标准。
3.防火地区、准防火地区共同的规定 ①屋顶 防火地区、准防火地区内的屋顶结构,需达到一定技术的防火标准。
②外墙门窗 防火地区、准防火地区内的外墙门窗必须采用防火门窗。
③与地界线相连的外墙 防火地区、准防火地区内的建筑,如果外墙采用耐火结构,可以紧挨着 地界线建造。
④处于两种地区之间的建筑(如图) 处于防火地区与准防火地区之间的建筑,按照防火地区要求; 处于防火地区与无规定地区之间的建筑,按照防火地区要求; 处于准防火地区与无规定地区之间的建筑,按照准防火地区要求; 中间设有防火墙时,可以分开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