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标准价格的判定 选择2名以上的房地产估价师,对标准地做价格评估; 其评估结果,每年1月1日需要做必要的调整,通过官报公示。
3.标准地价格的公示 a.标准地价格向外公布时,以下几项必须通过官报公示: ①标准地的所在地 ②标准地的单位面积(1㎡)价格以及评定日 ③标准地的面积及形状 ④标准地以及其周边土地的利用现况 ⑤标准地相关的住居表示 ⑥标准地的前面道路状况 ⑦标准地的水、煤气以及下水道的配备情况 ⑧标准地的交通设施 ⑨标准地相关的法令法规
b.土地估价委员会在公示价格时,必须将标准地的相关书面资料与图纸 交付给市町村长。市町村长将其放在事务所,一般民众可随时查阅。
c.土地估价委员会的权力 ①对标准地进行评估,在有需要时,土地估价委员会可以进入属于他 人的地境之内。 ②进入他人的地境之内时,必须在3天之前通知对方。 ③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,国地交通大臣必须给予赔偿。 图)地价公示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