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第一个回帖: 姚彬彬版主的这个话题很不错!“人生充满意外”,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保证他就不会有什么疾病痛苦。也许你现在在处于这个阶段的假设我觉得就相当不错,多一些忧患意识不好吗? 我来试着幻想一下吧! 一、假如我只有三天生命,而且必须从事着监理工作:[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] 1、面对业主的无理干涉,我会跟他们来一次心与心的交谈,告诉他们我也很想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好,请他们来说说,假如他们是监理他们会怎么做,来个换位思考。并恳请他们原谅我在以前工作中的不足,并争取在以后的日子里做的更好。 2、面对施工单位的野蛮施工,我会告诉他们我想改改自己的性格,也希望他们能配合不要让我再一次的发脾气,再一次的下停工令了。这样太麻烦了。 3、质监部门的非规范检查,我会很庄重的向他们提出:“我以一个有良知的监理工程师的生命向你们抗议,如果你们再这样下去,看人检查、见钱验收,三天后本市会有一个监理工程师会用自己的生命提请全社会的人民,注意你们的所作所为。 二、当时效果将是: 1、业主方仍然我行我素,你一个小监理是什么东东,还不是我们花钱请来的佣人,还来跟我谈什么换位思考。哼!拜拜吧你、、、、、、 2、施工单位也在想:总有你厌倦的时候吧,写个百张通知十张停工令,老子都不理你。我照样干我的,只要我从总工程款中拿出百分之一二的钱来供供业主、质监等兄弟们,你TMD什么都不是,现在来装可怜?我呸!呸呸呸!!! 3、质监部门的老兄们更绝,大笑了几声、、、、、、走了。边走还边嘀咕着:“怎么监理这么没人,连疯人院的都用上了?唉!” 三、三天后,在施工单位极易出安全事故的地方,生命画上句号: 1、业主方在现场默哀:监理啊监理,原来你还真的有那么一点责任心,连这里是不是真的会出事你也亲自去试试!唉,要是不出事该多好呀!我再也不为几个臭钱摆威风了。如果有来生,我还请你做监理,而且再也不干涉你的任何工作了呀!我只管付钱就成,其他都你管成吗? 2、施工方老总呆在现场:我的复工令该谁签呀?监理方出事总不算是我单位的安全事故吧! 从今以后,你想发脾气都难了。嘿嘿!!! 3、质监部门的人没有亲自到现场,只是听安监部门的兄弟和晚报上说起这件事:这疯子真的跳了呀!疯子变成疯鬼后会不会死盯着我们呀!下次去工地该带个道士了!!! 权属笑料!欢迎大伙们继续发挥!!!
昨晚做了个梦,梦见我的这个回贴发出后,在留言及群交流中收到不少网友的疑问,现综合如下: 在明知自己己经只有三天的情况下, 1、你为何对业主一味的谦让,并恳请他们原谅你的不足,还说什么争取在以后的日子里做的更好?难道就不能强硬一些?你还是男子汉吗? 2、对待野蛮施工,你也是一幅奴隶相,跟他们求饶似的。平日里收到不少票票吧! 3、质监部门的老兄们啥时对不起你了,按理他们来一次也为你创收一次呀!那施工单位把你忘了,漏了你的好处? 4、临死了你还干嘛要制造一起人力的安全事故,累不累呀!弄得大家都不安心,开发商的房子变得难卖了(说是死过人的地方不吉利);施工方要挨罚了,毕竟也算是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呀(你是在敲诈他吧,好为家人留条后路?)!质监单位的更冤,平日里小小心心不说,那道士的工资谁付呀(真是,连父母官也不放过,不但临死吓唬人家,死后还剥夺人家的正常收益)! 继续风暴、、、、、、
看了所有回帖,很多说是只有三天了,要挺直腰杆做回真正的监理。 说实在的,心里不是滋味,为啥人都要到了这份上,才知道正义与道德?难道你还有三十天、三百天、三千天乃至更多天的时候你就不会做这些呢? 困惑中、、、、、、
晚又做了个梦,梦见我在梦中是这样回答前一天梦中的问题的(呵呵!虚构的连环梦): 在明知自己己经只有三天的情况下, 1、你为何对业主一味的谦让,并恳请他们原谅你的不足,还说什么争取在以后的日子里做的更好?难道就不能强硬一些?你还是男子汉吗? 答:首先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,我对业主一味的谦让,并恳请他们原谅你的不足,还说什么争取在以后的日子里做的更好。只是不想因为只有了三天的生命而改变自己的脾气与性格,人之将死,其悔晚矣。没必要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树什么光辉形象、英雄人物。争取做的更好也只是因为明知时间不长,容易把握自己,做得更好不是一件很难的事,所以才这样回答。 第二个问题我的答案是等我死后三至五小时自然会强硬一些,没必要在生前与雇主强便,毕竟我们的司长同志在全国监理大会上也说:“监理方是业主的代表,是替业主方服务的宗旨不能变。”! 第三:你还是男子汉吗?不信的话在殡仪馆火化前查证吧!呵呵!!! 2、对待野蛮施工,你也是一幅奴隶相,跟他们求饶似的。平日里收到不少票票吧! 答:俺可不是奴隶,也不会做奴隶。再说什么社会了,也不允许我做奴隶。对待野蛮施工我已经累了、烦了。说的再多哪怕磨破我几辈子的嘴皮也没用。干脆省点力气,做些我能做的吧!比如发什么停工令的。我可不想为这种野蛮之徒生什么气,搞得不好连三天时间都要缩水,弄得事儿没完就上极乐了,那样哪怕极乐了也老挂念着这桩倒霉事而乐不起来。岂不悲哉? 至于票票,倒有几次。不是我说的好听,那可是真的烫手。不要吧,对不起自个儿(能野蛮施工也会野蛮、、、我可怕怕)。要吧,心里又太难受,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党的。毕竟是党和国家培养的一个监理工程师呀!唉、、、这问题难,干脆存在什么“581”专项基金吧!也为党和国家多培养二个监理而贡献点什么? 3、质监部门的老兄们啥时对不起你了,按理他们来一次也为你创收一次呀!那施工单位把你忘了,漏了你的好处? 答:质监部门的同志谁都对得起,还真的对不起我了。法律上说什么平等,还说什么都是建设工程的监控主体,我TMD招谁惹谁了,非要在检查验收时说什么总监失职,所有问题都是总监管理不到位才产生的,NND,他真不知道谁施工谁负责呀! 再说了,我都把票票上交“581”了,他还凭什么揣在怀里呀!真是的。 4、临死了你还干嘛要制造一起人力的安全事故,累不累呀!弄得大家都不安心,开发商的房子变得难卖了(说是死过人的地方不吉利);施工方要挨罚了,毕竟也算是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呀(你是在敲诈他吧,好为家人留条后路?)!质监单位的更冤,平日里小小心心不说,那道士的工资谁付呀(真是,连父母官也不放过,不但临死吓唬人家,死后还剥夺人家的正常收益)! 答:开发商的房子难卖真是因为死了人吗?不是的,是我们的全民科学知识普及不够,而作为目前国家征税主要对象的开发商老是偷税漏税,严重影响和减少了国家普及科学知识的费用。这能怪谁?再说了,房子难卖。房价不就下来了吗?应该说是为民造福与才对。 你说施工方吧!也是,他还真的得付出些代价。一是交罚款,上交国库的东西利国利民;二是赔偿金,我跟家人说好了,也要交给“581”,更快了壮大财政收入;三是为免于或从轻处理,施工方走关系的花费,这项是最值得的,因为他的行贿,而使部分官员更肥胖;也更容易让我们的检察机关辩认。从而为这世上又少了一个贪官而努力。 最后说质监部门的那道士费用吧!透露一点吧,那道士挺不错的,记得我有一次饿着没吃时,他还送过我一只别人施舍他的面包呢。再说了,说不定我十八年后我还要跟他拜师学艺。估计那时候道士准多。哈哈、、、、 有了如上解答,相信这三天的生命够精彩也有意义了吧!